大家好,我是超心臟的站長。臺灣是一個言論非常自由的國家,對於這次被罵翻的事情,本來打算放著不解釋。除了粉絲專頁的貼文之外,私訊其實也被罵了,但是也有人安慰我,為了那些默默支持我的人,我想需要解釋清楚,為什麼當初會post那篇貼文?(畢竟自尊這種東西,除了我自己之外,別人也不會在乎,就當作我是為了自己的自尊吧!)

 
事情還原是這樣的:我第一次在演唱會裡面坐樓頂,感覺很新鮮(真的超級感謝讓票給我的人,否則我實在是進不去),但是我座位附近有一個人沒有帶手燈,兩手也空空的。因為週遭的人都有拿手燈,所以那個人顯得突兀,我不禁注意到她。在成員對話的時候,有好笑的地方,我都是拍手大笑,但是那個人就發出「嗤」的聲音,第一次還以為我聽錯了。
 
後來有好笑的地方,我又聽到那個人發出「嗤」的聲音,我都不知道是她本來的笑聲就這樣嗎?還是她不是在笑?如果不是在笑?那是在?我不明白。後來,一直到厲旭solo「小王子」這首歌的時候,她說「噢,我終於有事可以做了。」然後舉起手幅。唱完的時候,觀眾不是會鼓掌嗎?如果我沒記錯,她也沒鼓掌(如果手指和手指稍微沾黏在一起算鼓掌的話,那可能有吧)。
 
對了,針對那些「覺得版主丟了臺灣 E.L.F. 的臉」的人,請你們可以放心了。從今天 2016年2月16日 開始,對外我絕對不會再自稱是 E.L.F.,在我內心我也絕對不會再把自己當成是 E.L.F.,你們可以放心,我以後不會再讓你們丟臉了,謝謝。
 
在強仁問說「有誰要這張(成員吸過的)吸油面紙嗎?」的時候,我瞬間舉手,然後我附近那個沒拿手燈的人說「好髒喔誰要啊」 突然覺得好像有人塞了一團垃圾到我嘴裡,胸口有一頭野獸在低鳴,然後我就緩慢地、默默地把手放下,那時候我的腦海裡閃過一個念頭:因為這樣的人,我差點進不來
 
回想起二巡和三巡的時候,第一時間我搶不到票(好險後來都勉強買到票),到了凌晨,我睡不著,坐在窗戶旁邊,看著月亮,眼淚撲簌簌地流下來。心裡想:即使我現在死了,SJ也不會知道 後來不經意把這樣的心情寫在blog,沒想到認識的 E.L.F. 朋友很介意,因為她有認識的人是自殺死掉的,我就承諾她我不會自殺。後來我明白到,如果留在世上的家人朋友會如此傷心,就代表自殺是錯的
 
在如此歡樂的見面會上面,我想起了令我傷心(搶不到票)的往事,心中難免忿恨不平。見面會結束之後,和好朋友去吃晚餐,因為住在離台北很遠的地方,等到我要搭火車的時候,是 22:20,抵達時間預計是 00:35,隔天早上 8:00 要上班。由於前一天(2/13)看完見面會之後我是睡在網咖裡面,所以2/14晚間終於搭上回家的火車時,我身心俱疲(雖然想到成員還是忍不住偷笑XD),想起了那個沒有拿手燈的人。
 
她是和朋友兩個人一起來的。她朋友很明顯是 E.L.F.,因為她朋友隨著成員的一舉一動,吐槽、大笑拍手、笑得東倒西歪看到正在當兵的成員影像,眼中跟著閃閃發光 我不禁納悶:如果是 E.L.F.,為什麼不借那個人一隻手燈? 而那篇被罵翻的貼文,就是我把心中的納悶、疑惑,直接不加修飾地 post 出來。
 
由於不住在台北,所以我朋友要去看SJ演唱會、見面會之前,一定會先打電話給我:起床了嗎?幾點的火車?門票帶了嗎?你有帶手燈嗎? 一定會問我這些問題。對我而言,手燈和門票一樣重要,如果我自己到了會場沒帶手燈,我自己會覺得失禮、丟臉。我從來沒發生過沒帶手燈的事,因為演唱會、見面會我至少都會帶2支手燈出門(怕沒電)。
 
「有拿手燈的才是 E.L.F.,沒拿的就不是」←這種話我一次也沒說過,從來沒有,這也不是我那篇貼文的意思,我本身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一秒也不曾這樣想,不知道曲解我語意的人有何居心?但從現在開始,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我已經不是 E.L.F.,不會再丟你們的臉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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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談談什麼叫作「T. P. O.」Time(時間)、Place(場所)、Occasion(場合)。針對時間與場所、場合,採取相對應的態度與服裝的概念。今天我們來參加 Super Camp,我認為拿手燈是基本配備,為什麼?因為應援色、手燈、氣球對於韓團來說,「很重要」。
 
我曾經去過日本看 Super Show,在 4–5萬人的會場裡面,寶藍海看起來真的非常美麗(https://youtu.be/h3ceecvAj4c)。成員自己也看傻了,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利特請主辦單位把所有照明都關掉,現場只留下寶藍色手燈,台上10位成員,平常那麼多話的成員們,竟然有大概30秒都沒有講話,觀眾也深深被感動,現場那個珍貴的30秒就是一場超越語言的內心交流。
 
在韓國打榜的時候,一些特定的電視台,E.L.F. 排隊登記爭取入場的時,SM官網都會發公告,歌迷必須準備音源、韓版專輯、官方手燈、韓國E.L.F.會員卡、來電答鈴(當期主打歌)等等,其中這個「官方手燈」的選項是2014年4月6日開始新增的項目(當時是SWING打榜期間),為什麼呢?因為歌迷太多了,為了篩選、安排入場順位,SM公司遂將官方手燈加入錄影排順位的條件。
 
有去看打榜的朋友告訴我,別團(我不打出團名,以免有爭議)的歌迷如果要看預錄,他們的經紀公司規定一定要拿官方手燈才能進去電視台看預錄、應援。可能有人會說「見面會又不是打榜,你管我拿不拿手燈?」對,我承認見面會是買票進場,拿不拿手燈也是個人自由意志,我完全尊重。但我要強調的是,手燈對於韓團而言,真的很重要。
 
有看過《電視劇之王》的人就會知道,當遇到對你不公不義的事情時,你就要努力戰鬥、為了勝利往前,一直至爭取到自己應得的待遇。相同的,Super Junior 也是。為了這一片寶藍海,SJ努力了10幾年都不曾懈怠過。有一年韓國電視台年末特別節目預錄的時候,SM疏忽、沒有通知歌迷(歌迷都以為是晚上錄影,其實改了時間,上午就開始錄了)。SJ到了現場,才發現沒有歌迷(台下都是別人的歌迷),自然也沒有寶藍色手燈;歌迷雖然趕去,但是白天大家都要上班上課,一開始趕到的 E.L.F. 只有10幾人,她們從公司、學校趕去電視台,當然沒帶手燈,現場發現電視台發的白色螢光棒,如果3–4支綁在一起,遠看會發出微微藍色的光,她們趕緊跟電視台要求多發一些螢光棒,但也只有不到50支
 
事後SJ成員在SNS發文,意思大致是不滿公司沒通知 E.L.F.,在舞台上表演時,底下不像往常一樣有震耳欲聾的應援聲,也沒有滿滿的寶藍海,雖然現場少數趕到的 E.L.F. 照樣努力應援,但是事發突然,人數真的太少了。當時我覺得SJ和 E.L.F. 的心緊緊相連在一起,也曾經埋怨SM公司,但後來我還是和成員一樣選擇和公司一起前進。
 
差不多是類似的那段期間,SJ演唱會的時候,曾經有一個人上台表演,結果底下的 E.L.F. 紛紛關手燈、或者是跑去上廁所。搖滾曲的人甚至有不少人,是當場關手燈、席地坐下休息。當時我是很傷心的,更何況是台上的人。我一直認為關手燈給人一種抵制的感覺,因為不喜歡台上的人,所以不亮手燈。如果我是台上的人,看到台下大部份的人都為我拿了手燈,但有一個人一直坐著然後「嗤」 我可能會想說:她真的是我的歌迷嗎?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完全認同「不是 E.L.F. 的人也能買票進場」看SJ演唱會、見面會等活動,這是個人自由,有錢、買得到票,當然能進場。不拿手燈也是個人自由,但我個人認為,我進場一定會拿手燈,因為這是和我心愛的人共通的符號,它讓我和SJ有一種「在一起」的感覺。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是 E.L.F,但是我買票進場,我不想拿手燈,不行嗎?」沒人說不行,我從來沒說過類似的話(什麼不拿燈就別進場我從來也沒這樣說過甚至想過)。舉個例子:今天台北有一場超級難搶票的見面會或者演唱會,門票只有5000張,但是主辦單位把1000張賣給別的國家的粉絲,若你身為臺灣的 E.L.F.,你會很樂意見到這樣的情形嗎?
 
我應該不會。不,我肯定不會。我會心想:我都搶不到票主辦還把票賣給別人這未免也太令人傷心了吧?我就是這樣一個心腸狹隘的人。所以當我看到有人在那邊「嗤」又不拿手燈的時候,我真的無法確認她是不是 E.L.F?也許她是很冷靜的觀眾,只想看表演,不想做別的事情,但為什麼她要參與排字?她不是只想安靜看表演、不想被分心嗎?
 
如果那個人認為不拿手燈是正正當當的行為,那為什麼她舉了手幅,也參與排字呢?可能有人說,那是個人選擇的自由,好吧,那我也承認,的確這是個人自由。但我無法控制自己悲傷地想:因為那個人,我可能進不來 情人節若沒辦法進場,對我來說真的是很悲傷的事。
 
* * * * * *
 
接著我要提到「Five Ws」。分別是:Who、What、Where、When 和 Why?
 
Who? Super Camp 的主角是 E.L.F.,開場的影片,東海說得很清楚。 那麼,不是 E.L.F. 的人可以參與嗎?當然可以!(我從來沒說過不是飯不能參加,從來沒說過,也沒這樣想過,也不知道我是要解釋給誰看) 但我相信,有 E.L.F. 的應援,SJ表演得更起勁。也許有人說「無論台下是誰,SJ都很努力表演」 這點我當然清楚明白了。但為了心愛的人在台上努力表演,我在台下也選擇努力應援,這是我的信仰。
 
What? 如果台下的人不拿手燈是正正當當的行為,那未來不得了了。如果今天開場之後,一半的人沒拿手燈,SJ成員會作何感想?我也不知道,因為我已經不是 E.L.F. 了,不會再讓妳們丟臉了,謝謝。
 
Where? 至今我仍然認為,去到演唱會、見面會會場就是要拿手燈。因為我認為手燈很重要。所以私訊裡面那些逼我道歉、逼我刪文的人,我是不會服從你們的意見。「覺得版主丟了臺灣 E.L.F. 的臉」← 老實說這句話真的令我很傷心,但我尊重大家有言論自由,即使傷心我也接受。不過請大家不用擔心,因為超心臟這個粉絲專頁在 2016年2月29日 之後就不會再更新了(管理人只有我一個人,所以不會有別人更新),接下來只會把之前聖誕節的得獎文章繼續 post完,我不會再傷害你們了,我認為臺灣 E.L.F. 很堅強,光憑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是絕對傷害不了你們的,謝謝。
 
When? 演唱會、見面會期間,我完全認同觀眾可以什麼事都不做,就是坐著專心看表演。我完全尊重,也非常認同。因為這是個人自由啊!但是「嗤」到底是什麼意思?我至今仍然不明白。不拿手燈、不鼓掌,這些都是個人自由,但是「嗤」到底是??????(也許她的笑聲本來就這樣子吧!who knows?)
 
Why? 為什麼我認為手燈對韓團很重要?這個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就不重複說明。如果有人認為手燈一點也不重要,我也選擇尊重,因為這是個人自由。
 
除了上述的「Five Ws」,我再新增一個「How?」 該如何正確使用手燈呢?雖然沒有數過我參加過幾場SJ的見面會或演唱會,但我想大概只有30幾場而已,大部份時間我都是把手燈綁在手上,或者掛在脖子上。因為我是一個很容易口渴的人(可能看個演唱會一直大呼大叫、或大笑吧?),所以SJ每唱完一首歌,我就會喝個水,於是我不可能一直拿著手燈,所以大部份時間我都是把手燈綁在手上,或者掛在脖子上。
 
我真心認為,如果你不想拿手燈,只想專心看演唱會,那也可以打開手燈放在大腿上面,或者掛在脖子上,都可以 至少比「嗤」好吧?
 
* * * * * *
 
以下回答一些問題:
 
Q:我記得上面是寫不能帶手燈的 Super Camp
A:哪裡寫的?請你告訴我。那這2張照片裡面的人是 what’s wrong?
20160214150330_IMG_3520.JPG
 
20160214150335_IMG_3521.JPG
老實說每次開場前我最期待的就是大家紛紛打開手燈的瞬間因為真的很漂亮^.^
 
Q:也許因為正版買不到 所以不想買外面的手燈
A:我可以理解有這種情形,但是如果是一個 E.L.F. 帶一個不是 E.L.F. 的人,那為什麼不借她手燈?我不明白。打開手燈放在大腿上面,或者掛在脖子上會很困難嗎?可能有人說「就是不想」,好吧!以前的我不能理解,現在知道有人「就是不想」拿了。
 
Q:以我的年紀,拿手燈真的不適合。
A:我分別看過2歲的弟弟和80歲阿嬤去看 Super Show,他們都有拿手燈。也許你認為自己不適合拿手燈,那我也選擇尊重。在這裡舉一個例子,我有一位同事之前帶女兒去看別團演唱會,女兒大概15歲吧?但是我同事擔心沒有帶手燈會被白眼、又不知道哪裡有賣官方手燈?就拜託我上網幫她買2支官方手燈。雖然不是去看SJ的演唱會,但一樣是韓團,我明白她的心情,所以我就上網幫她查手燈的價錢,一看不得了,一支要台幣 $950(不含運費),雖然是韓國進口,但真的不便宜。不過最後我同事還是請我幫她買了2支官方手燈
 
Q:有些人真的不是飯,不用強迫別人拿手燈吧
A:首先,我沒有強迫別人拿手燈,我沒那個資格,我現在連 E.L.F. 也不是了。但我還是要表達我的心情,如果因為(可能)不是飯又「嗤」的人,間接導致我買不到票,進不去會場,那我真的會很傷心。一想到我以後已經不會因為搶不到票而傷心,好像就不會再那麼惆悵了。
 
Q:手燈會沒電
A:一支手燈大概可以持續亮個5–6小時,如果演唱會前有檢查一下手燈,回想一下之前用了幾場,我個人是覺得電池不貴啦,和一杯飲料差不多價錢,我沒有說絕對要換新的手燈、或者是買官方手燈啊?雖然我只參加過30幾場見面會和演唱會,但從來沒有遇到手燈沒電的情形,可能是因為我都會事前檢查電量,以及帶備用手燈吧。
 
Q:手燈剛好故障
A:建議事前檢查一下手燈,或者跟朋友借一下
 
Q:如果你今天去看別人家的演唱會你也會買他們正版的手燈帶進去搖?
A:我會。雖然喜歡上SJ之後再也沒去看過別人的演唱會,但是我會,我朋友也會。
 
Q:說不定他只是想好好的看一場演唱會
A:這個我可以理解了。但是「嗤」到底是什麼意思?
 
Q:5000元的門票,沒問題!100元的手燈,好貴噢。
A:有錢買門票,沒錢買手燈?這個我無法理解了。
 
Q:所以非飯不能進去純聽歌?
A: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一次也沒有。我也沒有這樣想過。雖然不知道曲解我語意的人是何居心,但是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說實話,不是歌迷的人來聽歌我也很樂意,因為SJ的歌讓越多人聽到越好、SJ的魅力讓越多人知道越好。我相信 E.L.F. 的心情應該都是差不多的,不過我現在已經不是 E.L.F. 了。
 
Q: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啊 我就不喜歡拿手燈
A:現在我可以理解了,謝謝你。
 
Q:在記錄的同時雙手是無法揮舞著手燈螢光棒等等的非記錄用器材
A:拍照的時候,會用到脖子嗎?(我以前的工作是幫小孩子拍照,我還滿確定按快門不需要用脖子按)我也曾經在簽唱會的時候拍成員的照片,大部份時間我是把手燈綁在手上(因為我是左撇子,所以綁在左手了,然後相機的快門都在右邊,也不是我設計的),或者把手燈掛在脖子上,像項鍊那樣。「嗤」的那個人我還滿確定她沒在拍照就是了。我從來沒說過前線拍照很失禮/丟臉,從來沒這樣說過,我也沒這樣想過。我以前還是 E.L.F. 的時候常常購買韓站出的寫真書和DVD,怎麼可能覺得她們失禮/丟臉?
 
Q:反應冷靜也不代表不投入或不喜歡
A:這個我可以理解了。但我個人還是希望打開手燈放在腿上啦。我從來沒有說過反應冷靜的人就是不投入,或者不喜歡。一次也沒有這樣說過,也沒這樣想過。我可以理解像個家具杵在演唱會裡面的人也是很棒的 E.L.F,每個 E.L.F. 都有自己的風格和特色。不鼓掌也是自己的自由與選擇。
 
Q:有規定一定要帶手燈嗎?誰規定的?
A:沒有規定。我沒有規定,也沒資格。
 
Q:對一些有金錢問題的親來說能買到票已經是最幸運了
A:這個問題我很切深體會,因為我就是本身有金錢問題的人。我一直到前陣子才終於償還完40萬台幣的就學貸款,過去有的時候因為把錢拿去買門票,所以偶爾學貸會遲繳1、2天,我父親如果接到銀行催繳電話就會很生氣,因為我早就該把學貸繳完,但我都會把錢拿去做別的事情。但我的觀念還是很簡單:有錢買門票,沒錢買手燈?這個我無法理解了。我很確定這40萬的就學貸款都是我用自己工作的薪水償還的,所以我知道什麼是金錢問題。
 
Q:又沒有硬性規定說去看見面會就一定要帶手燈
A:這個我清楚明白,官方觀賞守則寫得很清楚,沒有規定要帶手燈。
 
Q:為什麼一定要帶手燈
A:我自己一定會帶手燈,因為我認為手燈很重要(和門票一樣重要),但是別人要不要帶手燈就是個人自由了,我從來沒有說過「觀眾一定要帶手燈才能進場」這種話,從來沒有這樣說過,也沒這樣想。
 
Q:是FAN看演唱會不帶手燈有罪?
A:這個要問律師或法官了,但我相信是無罪的,因為是個人自由。我也從來沒說過「不帶手燈有罪」這種言論,也從來沒這樣想過。
 
Q:你買給沒拿的啊
A:我已經沒機會了
 
Q:版主不僅失禮還降低整體 E.L.F. 的素質
A:你可以放心,我已經不是 E.L.F. 了,你們的素質可以瞬間提高超多
 
Q:我覺得發這個文的一定是國小國中生,特別屁
A:謝謝你把我看得這麼年輕,我今年30歲。
 
Q:還是你買票、買手燈的錢都是你父母出的
A:我買票、買手燈的錢,一毛錢都不曾用過父母的錢。這個我還滿確定的,因為我父母討厭我追星,所以不可能出這種錢。
 
Q:為什麼沒手燈就不能看演唱會或見面會
A:我沒有說過這種話,也沒這樣想過。我只是覺得如果我走進會場發現我手上沒手燈,我會非常慌張,覺得失禮,也感到丟臉。好險這樣的事情從來沒發生過,以後也沒機會了。
 
Q:關於私訊裡面那些逼我刪文、逼我道歉的人
A:我不會服從你們的意見。這篇文章會提醒我,我已經不是 E.L.F. 了。
 
Q:妳那麼有錢妳怎麼不送那些想要舉手燈卻沒得舉的粉絲?
A:首先,我沒有錢(上面提過了,我之前負債40萬台幣);其次,咦,我還真的送過手燈欸!你若沒提醒我,我都忘了。大概送出400–500支左右的手燈,詳情可以看這兩篇文章:
(1) http://puresapphireblue.pixnet.net/blog/post/48099092
(2) http://puresapphireblue.pixnet.net/blog/post/48136656
當時很多人寫了手寫信給我,其實我每一封都留著!很珍惜,很感動呢。
 
Q:我拿不拿手燈 關你什麼事
A:不關我的事,我已經不是 E.L.F. 了,謝謝。
 
Q:版主有本事讓 $M 把台灣場比照日本場買門票送手燈,不然就別在這刷存在感了,只是顯現出妳的白目
A:我絕對沒本事讓臺灣場買門票送手燈,也許您有辦法也說不定?但是,這裡是我開的粉絲專頁,專頁的類別寫「個人部落格」(我從建立這個粉絲專頁的第一天開始,這個分類就從沒更動過),我如果不在這裡刷存在感,我是要去哪裡刷?我房間裡面嗎?XD btw 我的確滿白目的,我國中的外號叫做「阿目」。
 
Q:覺得版主丟了臺灣 E.L.F. 的臉
A:請不要擔心,也不要傷心。以後我不會再讓你們丟臉了,因為我已經不是 E.L.F.。但這句話真的讓我好傷心喔,我以前做的事情好像都白費了。
 
Q:一個手燈那麼貴 不是每個人都負擔得起
A:有錢買門票,沒錢買手燈?
 
Q:演唱會又沒規定一定要帶手燈,你行你上自己出錢開啊,規定任你寫到爽
A:我清楚明白沒規定一定要帶手燈,我看得懂中文。自己出錢開演唱會是不可能了,這輩子不可能,下輩子也不可能。規定任你寫到爽 ← 咦,演唱會觀賞守則還真的是我寫得欸,你若沒提醒我,我都忘了。Super Show 二巡和三巡,台北場的演唱會觀賞守則都是我寫的。我用我的電腦,打開 Microsoft Office Word,一個字、一個字,敲鍵盤打出來的。寄給超級圓頂的總經理,總經理修改之後,再寄給我,我改好之後,再寄給總經理,當時的官方守則圖也是我做的。四巡、五巡之後的演唱會觀賞守則,內容都是沿用當時我寫的文字,略作修改。別的主辦單位與別團的演唱會,我在網路上看到演唱會觀賞守則時,也嚇了一跳:咦,這不是我寫的嗎?XD
 
Q:身為一個在 E.L.F. 間知名度頗大的專頁
A:這個你絕對會錯意了。超心臟一點也不有名。假設臺灣的 E.L.F. 有20萬人,我這個9000人的專頁只佔不到5%,這個「5%」絕對稱不上「知名度頗大」。而且這個9000人裡面有些人是專程為了罵我才按讚,雖然我不曉得你為什麼會會錯意,但我還滿確定超心臟是一個知名度非常低的專頁。
 
Q:沒拿手燈,我一點都不會覺得丟臉好嗎
A:你不會,我會。謝謝。
 
 
* * * * * *
 
最後(真的是最後了),我要對那些一直默默支持SJ、支持超心臟的朋友們,說一些話。這次被罵翻,並不是我脫飯的主因。如果真的有在 follow 超心臟的人,應該會發現,我過去這一年,發文的頻率變少了。在過去半年之內,我家裡有三個人過世。如果算過去八個月的話,總共是四位家人過世。
 
我年紀不小了,有一天發現,爸爸、媽媽變得好老。如果他們健康的話,可能我只能和他們再相處30年而已。我終於理解到,要把握時間好好陪伴他們。18–30歲之間,我都沒有和家人住在一起,大部份時間,一個月和家人見面1、2次。但自從2009年開始喜歡SJ之後,我花了很多時間和金錢在追星、買週邊、買門票應援各方面。
 
有一次回老家,睡了一晚之後,隔天要去看演唱會。父親不滿意我把家裡當旅館的行為,他把我的摩托車鑰匙藏起來,我找不到鑰匙,只好凌晨走路走了一個小時又40分鐘,抵達火車站的時候,天還沒亮。我等了一下才等到第一班火車去台北。那個時候好討厭我父親,現在卻很後悔,我都不孝順,也都沒有多陪伴他。
 
這才是我脫飯的主因。有朋友問我是不是飯上別團了,如果SJ有辦法能讓我飯上別團就好了!但我也沒辦法飯上別團!就是只喜歡SJ。
 
過去執行的那些應援,其實最大的功勞絕對不是我。我一直認為,沒有這些出力、出錢、協助我的朋友,那些應援我是一次也舉辦不起來。送食物去電視台也是很新奇的體驗,謝謝當初大力協助、贊助、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的阿標、maple、A씨、sica等朋友。仔細想想我好像沒幫到什麼忙,只是坐在旁邊滑手機而已orz(因為朋友太能幹了,我能做的工作有限,而且也沒跟別的粉絲籌錢我每次出的錢都是最少的
 
相較於SJ的演唱會、見面會等活動,超心臟執行的那些應援讓我同樣印象深刻。這些都是我心中美好的回憶,永遠都不會忘記。可惜的是,blog放照片、影片的空間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失效?想備份留念的朋友請找個時間存檔吧:
(1) http://puresapphireblue.pixnet.net/blog/post/59529130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9cYEycpYKU
(3) http://twitpic.com/bldluh
(4) http://puresapphireblue.pixnet.net/blog/post/57826857
(5) http://puresapphireblue.pixnet.net/blog/post/50299666
 
 
我大概是2014年的10月開始想要脫飯的。原因和這疊紙有關係:
IMG_3555s.jpg
 
當時很多好心的 E.L.F. 把他手上的紙給我,我搭了170公里的火車,去台北市政府的辦公室裡面開會。這輩子第一次覺得「不被當人看」。對方說:「除了當時有參加的人之外,任何人看了這張照片,都不會覺得是簽唱會。」
 
「當時有參加的人」,指的是我嗎?還有其他數千名 E.L.F. 嗎?我心都冷了。當時的恥辱感到現在都還記得一清二楚,彷彿昨天才剛發生一樣。這疊紙我還留著,時時刻刻都在提醒我,我在他眼中不是歌迷,我只是錢。(p.s. 很多 E.L.F. 寄那張紙給我的時候都附了鼓勵的紙條或信,這些我全部都留著,是我珍惜的寶物,謝謝你們,E.L.F. 一直都是那麼貼心)
 
當時寫了英語信給韓國經紀公司和日本官方後援會(我是會員)。SM沒有回覆。日本官方後援會回信說不接受英語申訴,所以我寫了一封日語信。日本官方後援會又回信說「臺灣的唱片公司問題我們無權干涉」。所以我就死心了。我原本以為他們是同一家公司,後來才知道只是 share 一個相同的名字而已。
 
超心臟開站的日子是2009年的10月(當時站名是 pure sapphire blue)。一直到2011年的3月,超心臟當時還沒有粉絲專頁,只有blog。那時發生了一些事,所以我休站了一陣子,大概半年。然後2011年的9月底,我重新開站,然後建立了粉絲專頁。
 
 (1) 2011年3月的休站
 (2) 2014年10月的一疊紙
 (3) 2016年2月的被罵翻
 
比起 (1) 和 (2),這個 (3) 根本無足輕重。但如果說這個 (3) 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我也不否認。過去七年在我的人生裡面,可能重要順位第一是SJ,但現在我想把它擺到第三,第一留給我的家人了(第二是很久才能見面一次的朋友們)。
 
發生 (1) 和 (2) 的時候我憂鬱好久,現在想起來,我內心的傷口都算是癒合得差不多了,相信這個 (3),不久之後就會像風中的棉絮,飄一飄不見蹤影。
 
我承諾超心臟這個粉絲專頁不會關閉,因為在私訊裡面答應粉絲了,所以我不會食言。但是 2016年2月29日 之後,這個粉絲專頁不會再更新了(超心臟blog也是,不再更新),此決定不會改變,對那些喜歡、支持超心臟的朋友們,我感到很抱歉,也很捨不得你們。至於討厭超心臟的人應該樂不可抑吧!XD 但如果要備份什麼資料的人請趕快,如果哪天超心臟這個粉絲專頁被檢舉下架,那我也無法再把它打開了!
 
趁這個機會備份兩篇文章:
(1) https://www.facebook.com/superhearts.aku/posts/481003978640000
(2) https://www.facebook.com/superhearts.aku/posts/671682112905518
順帶一提,電腦版的瀏覽器,可以發現超心臟粉絲專頁有一個「歷史搜尋」的按鈕,想找舊文章的人可以利用這個功能,謝謝。(別的專頁通常沒有,因為這是我自己裝的)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超心臟的推特會繼續運作。因為我在推特認識了很多可愛的海外飯,我不會因為一些小事就把推特關閉。希望有機會可以再跟族譜的朋友吃飯XD。我曾經超愛你們的,現在也是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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